佔中案被告指「煽惑他人煽惑」控罪違憲 官拒撤控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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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8/02/13 11:13

最後更新: 2018/02/13 11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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佔中案的被告指「煽惑他人煽惑」控罪違憲,法官今裁決指相關控罪並無違憲,亦沒有影響市民言論自由等,駁回申請。(資料圖片)

9名參與2014年佔領中環行動的人士,包括佔中三子等人,被控以「串謀作出公眾妨擾」及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」等共6項控罪,代表首3名被告戴耀廷、陳健民及朱耀明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早前陳詞指,控罪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」中,「煽惑他人煽惑」的控罪元素違憲,提出動議推翻該罪,法官今裁決指相關控罪並無違憲,亦沒有影響市民言論自由等,駁回辯方申請。

「佔中三子」戴耀廷、陳健民及朱耀明,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,即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與他人串謀在中環或中環附近造成非法阻礙,對公眾造成妨擾;三人另聯同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、學聯前常委鍾耀華及張秀賢同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,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,即於2014年9月27至28日在金鐘煽惑他人非法阻礙添美道等附近道路。